来源:《建筑时报》
今后,房产开发商不得随便以“绿色建筑”作为自己的卖点,根据建设部日前出台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只有符合其中六项指标的建筑,才称得上是“绿色建筑”。据悉,该《标准》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由建设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标准》中,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住宅建筑)或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六类指标组成。业内专家表示,之所以提倡绿色建筑,是因为它集成了绿色配置、自然通风、自然采光、低能耗围护结构、新能源利用、中水回用、绿色建材和智能控制等高新技术,具有选址规划合理、资源利用高效循环、节能措施综合有效、建筑环境健康舒适、废物排放减量无害、建筑功能灵活适宜等六大特点。虽然绿色建筑有很多优点,但是社会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重要意义,缺乏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基本知识和意识。因此,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对积极引导、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促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绿色建筑节能标准的确立,也将终结市场中的伪绿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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