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竣工建筑用热按量收费 取消按面积收费
从山东省物价局了解到,从2010年开始,山东省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的用户申请停止用热的,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否收费,适当收取一定费用的,最高不得超过按面积收费的10%。 记者了解到,对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用户,因热计量表损坏等非人为原因造成计量数据失真的,按面积收费结算。对已开户正常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用热的,由各地确定是否收费,适当收取一定费用的,最高不得超过按面积收费的10%。按我市规定,在2010—2011年度采暖季期间,具备分户控制的单户居民报停时应当缴纳热网运行成本费,其征收标准为每户总热费的15%。也就是说,用户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后,如果申请停止用热,停热期间收取的费用要比现行的集中供热停热费用低。 最新建筑新闻资讯 河北省建筑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知识竞赛举行 深圳举办2024年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月”观摩活动 山西绘就建筑领域节能降碳路线图 王铁宏:建筑产业的新质生产力要围绕新型建造方式、新型服务业、新型业态 汕头:科学处理建筑垃圾实现“变废为宝” 吉林省第三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建筑行业防水工职业技能竞赛在长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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