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加强金湖县工程项目墙材应用管理,金湖墙改办开展了专项检查,发现有6个工程项目存在违规使用粘土砖行为。发现问题后,我墙改办立即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进入施工现场的粘土砖已退场完毕,对于已违规砌筑的粘土砖,由住建局依据《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向责任单位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每立方米粘土砖二百元的罚款。目前,1个项目应用的粘土砖已全部拆除,4个项目已完成处罚约十一万元,还有1个项目正在处罚过程中。
此次行政处罚,有效震摄和教育了相关单位,对巩固我县“禁粘”城区创建成果,进一步规范墙材应用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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